如何实现煤电行业的低碳转型
在双碳与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背景下,煤电不再追求发电量规模扩张,转型核心逻辑:存量分类处置、能效挖潜、功能重构、技术降碳、多能耦合,严控新增规模,由主体供电电源转向支撑性、调节性兜底电源。结合国家系列政策文件,从产能结构、机组改造、低碳技术、多能融合、机制保障五个维度梳理实现路径。
一、优化存量产能结构,有序推动低效机组退出
坚持 “关停淘汰 + 升级保留” 分类施策,不搞一刀切关停。
1.依法依规淘汰落后机组
稳妥有序关停具备条件的 30 万千瓦及以下纯煤电机组;全面淘汰环保、能耗、煤耗、安全、服役年限不达标的机组,以及治理不达标的自备燃煤机组。服役周期长、改造经济性差的机组优先退出。
2.高效机组延寿与升级替代
剩余寿命长、参数先进的大机组予以保留;关停老旧小机组后,确有保供供热刚需的,可按新一代煤电标准建设高效替代机组,严格执行煤炭等量 / 减量替代,不简单扩大总装机规模。
3.功能定位转变
保留机组从 “以发电为主” 转向保供兜底 + 深度调峰 + 供热保障,配合风光新能源消纳,承担电网顶峰、备用任务。
二、推进 “三改联动”,完成能效与灵活性基础改造
以节能改造、供热改造、灵活性改造为基础抓手,是现役煤电降碳的低成本现实路径。
1.节能提效改造
开展 60 万千瓦等级机组超超临界跨代升级,降低供电煤耗;对锅炉、风机、水泵等辅机系统提效,推动机组能效向标杆水平靠拢,从源头减少煤炭消耗与碳排放。
2.供热改造与热电解耦
纯凝机组改造为热电联产,替代周边分散小燃煤锅炉;北方热电联产机组建设储热罐、电锅炉、高温热泵,破解 “以热定电” 约束,实现热电解耦,提升调峰能力,兼顾民生供热与电网调节需求。
3.深度灵活性改造
拓宽机组低负荷稳燃区间,提升快速变负荷能力,适配新能源波动;改造后具备深度调峰能力,更好消纳风光电量,降低新能源弃电,间接实现系统层面减碳。
三、应用低碳改造技术,直接降低机组碳排放
依据《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(2024‑2027)》,三大技术路线作为中长期降碳手段,优先在剩余寿命长、条件适宜机组开展示范应用。
1.生物质耦合掺烧
利用农林废弃物,在锅炉内与煤炭掺烧发电供热,因地制宜开展,要求当地具备稳定生物质原料供应,可实现可观碳减排,适合县域、农林资源丰富地区电厂。
2.绿氨 / 绿氢掺烧
利用风电光伏富余电力电解制绿氢,合成绿氨,替代部分燃煤;属于零碳燃料路线,现阶段以示范试点为主,适合大型风光基地配套煤电机组。
3.CCUS 碳捕集利用与封存
捕集烟气中 CO₂,用于驱油、化工合成或地质封存;适合具备封存、利用条件区域,当前成本偏高,重点推进示范工程,逐步推动技术降本规模化落地。
四、推动煤‑新能源融合发展,构建多能协同模式
煤电不再孤立运行,走 “煤电 + 新能源” 联营融合道路,是转型重要方向。
1.厂内一体化耦合
电厂厂区、采煤沉陷区配套建设光伏、风电;配置熔盐储热、电化学储能,形成 “煤电 + 风光 + 储能” 一体化,新能源出力不足时煤电补位,新能源大发时煤电压低出力,整体降低煤炭消耗。
2.“两个联营” 模式
推进煤电与煤炭联营、煤电与新能源联营,统筹资源开发与电力输出,大型风光基地配套调峰煤电,保障新能源基地稳定送出。
3.拓展综合能源业务
电厂由单纯发电,转型综合能源服务商,对外供应工业蒸汽、供暖、制冷,参与绿电交易、绿证交易,挖掘供热、调峰辅助服务收益,改善经营模式。
五、严控新增项目,完善政策与市场机制保障
1.严格新建煤电准入
新建燃煤热电联产执行煤炭等量 / 减量替代;落实节能审查、碳排放评价;大气重点管控区严控新建采暖燃煤热电;新建机组供电煤耗必须达标,预留低碳改造条件,杜绝无序扩张。
2.完善电力市场机制
健全调峰辅助服务市场,补偿煤电深度调峰、启停调峰成本;完善容量电价机制,体现煤电兜底保供价值,解决转型过程中煤电经营困境。
3.碳市场引导约束
依托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,倒逼煤电降碳;鼓励符合条件的低碳改造项目参与碳相关机制,对冲改造成本。





鲁公网安备 37098302000962号 



